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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利比亚局势说到“不干涉内政”
作者:叶铭葆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6-28 本站发布时间:2011-06-29 00:30:11 浏览 2479 次
利比亚总统卡扎菲,连续担任“一把手”40多年,还觉得不过瘾,一时心血来潮,想要父传子,家天下。这就惹得反对派很不高兴,组织民众上街游行抗议,要求民主选举。卡扎菲也不含糊,下令开枪镇压,死伤惨重,于是激成内战。当此之际,国际社会理当作何反应呢?如果奉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那就只能袖手旁观,听任内战继续。然而,此时的“不干涉”实际上是对当权者卡扎菲有利,因为政权和枪杆子在他手里,对他滥杀无辜的行为不加干涉,就等于是对反对派的打击。这时所谓的“不干涉”,实际上正是一种干涉。
所谓内政,指的是国内政治。那么,政治的内涵又是什么?是少数政客的政治,还是全体国民的政治?在现代,凡是称为共和国的国家,民众都拥有政治权利。以往的事实表明,政治领袖与广大民众之间,有政见一致的时候,也有矛盾甚至对立的时候。当执政者不惜废弃本国法律,侵犯人权,打击以至镇压持不同政见民众之时,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国家,不应当隔岸观火,而应当站在以人为本的立场,旗帜鲜明反对镇压,支持民众的正当诉求。否则,就是与侵犯人权的当政者同流合污,构成对他国内政的严重干涉,也是对他国人民利益的严重侵犯。
按照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都是政府与政府打交道。一般情况下,对于政府的当政者给以支持,应在情理之中。但是,即使在政府内部,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势力,由此产生政策上的分歧。在此情况下,作为外国政府,如若只支持台上的当权者,无疑是对持不同政见者的打击,客观上构成对他国内政的干涉。如果说这种支持不构成干涉,那就应当把“不干涉内政”改为不干涉总统(或总理),或许更为准确。比如,在朝鲜国内,也不会是铁板一块,在治国方略上肯定存在不同的主张。朝鲜前领导人黄长烨就曾经遭到清洗,被迫逃到韩国政治避难。在此情况下,任何对于金正日的支持,同时就是对于政治反对派的打击。如果硬要说这种支持不构成对于朝鲜内政的干涉,是很难令人相信的。
古往今来,凡是不允许他国干涉的,都是霸道“家长”的主张。而处在弱势一方的民众总是希望有国际社会伸出援手。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否可以干涉,而是干涉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是基于国际法和国际上共同认可的基本价值准则,为了保护基本人权,避免人道灾难,适当的干涉就是一种见义勇为,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当然,干涉的方式多种多样,应当尽可能避免使用武力,通过政治途径施加影响和压力。总之,绝不能在“不干涉内政”的口号之下,对一个无法无天的政府予以纵容和支持。









看到独裁政权要垮台,有的人比死了自己老娘还要难过,比如查维斯,金正日等人他们才是唇亡齿寒的难兄难弟,他们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封建帝王,陈独秀说过,领袖政权绝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不社会主义。对于当惯了奴才的人来说,他们是反对政治民主的社会制度的。要求改变他们的立场还很难。
撕毁独裁者的护身符!
支持132,反对4
中国的古话早就说过: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比方说家庭暴力法律管不管呢?还是要管的吧,但是家庭也是我的私人空间啊,我可以说政府无权干涉吧?所以只要合公理,正义就可以干涉!
凡是独裁专制的国家,统统支持"不干涉内政"论;凡是民主的现代国家,都会赞同"人权高于主权"。
说得很好,俗话说,大路不平旁人踩。就是这个道理。
内政不能干涉,乱政必须干涉!
支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其实是基于统治者立场制定的,仅仅对统治者有利,因为统治者在国内处于强势。强势者是不希望别人干涉的。人类都应该守望相助,见义勇为。可惜,这个准则已经不讲见义勇为的伦理原则了。
说的好,有水平!
说的好,有水平!
是这个理!
说的太好了
说的太好了
终于有中国人说公道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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