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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保护海外华人利益?

作者:宋忠平,陶短房 来源:凤凰网;网易  来源日期:2012-02-02 本站发布时间:2012-02-02 23:53:00 浏览 1129 次

宋忠平:启动“中国可控”的海外华人应急救助机制,靠国防部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实质性的海外救援能力建设

这么多年来,中国人为何如此频繁的遭遇袭击?因为第一,中国人尚未调整好心态,第二,中国政府没有作好保护中国人在海外的新利益点的行动准备。

从个人心理来讲,随着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随着人民币升值的幅度加大,中国人已经开始走的很远了,但遗憾的是心依旧停留在滞后的心态,这就出现了我们常听到的形容中国人的“土财主”、“炫富”、“挥霍”、“官员腐败”、“蝗虫满天飞”的“中国通病”。中国人当不了富人,有了钱却没了信仰,结果就出现太多的问题,没有任何约束,这样一来很多龌龊的问题都毫不掩饰的带到了海外,让西方“文明”人笑话,让东方欠发达人嫉妒,既然中国人愿意花钱,那就大肆来制造机会让中国人把自己的血汗钱花在所谓的奢侈品上;同样,既然中国人已经成为了富人,既然中国人喜欢“露富”,自然也就成为恐怖分子“现成”的眼中钉,不抢你抢谁,谁让你有钱还露财!因此,从心态和意识来讲,中国人做不到“富而不露,富而不骄”,这也是中国人为什么总是频繁遇袭的原因之一。另外,中国人的“不合群”也是一个问题,封闭保守的传统意识和语言上的诸多障碍,让中国在海外的投资带给当地的包括就业在内的诸多机会有些不尽人意,中国人宁可把厨子、底层员工都从国内带过去,这又如何能融入到当地社会呢!一旦出了事情,又如何能依靠所在国的“国人”协调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呢!意识不进步,心态不调整,中国人在海外的遇袭事件只能与日俱增。

从国家行动未来,中国无论是国家层面的合作,还是中国人的私人投资、旅游、留学等都是刚刚才“井喷式”发展,中国自身从海外华人制度建设、应急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建设等等都存在严重滞后的问题。海外的华人背井离乡在为国家创造着财富和价值,也为当地带来可观的利益,但唯独是中国自身的配套保障资源尚未到位,也就是说中国富得太快了,走出去的太快了,其它机制尚还在襁褓之中,还没有真正懂得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海外公民安全还没有真正的可靠力量能保护海外的中国利益。一旦远离中国大陆本土,海外华人出了事情,我们只能依靠当地国家和政府“善意”地解决这些问题,如同菲律宾人质事件一样,被动地等待问题的“自然”解决。但这种等待往往事与愿违,毕竟能妥善保护自己的公民只能是自己的国家,其它国家最多就是协助和尽力而为。要想维护海外华人的根本利益落脚点不能是依靠当地政府,而是最终归结到要“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解决什么?一是解决中国人的教育问题,让海外华人明白富人意识和文明意识,不要做经济上的巨人,意识上的矮子,让那些所谓的文明外国人赚中国人的钱,还骂中国人的迂腐。

二是要解决海外中国人的“自救他救”问题。

“自救”需要依靠当地华人、驻外使领馆、中资机构等等,通过建立健全海外联动应急机制,在关键时刻建立“绿色通道”和“庇护区”,保障海外华人能在关键时刻找得到“组织”,维护自身的安全。为了建立快速应对机制,也可以考虑在相对动荡的国家,建立“雇佣军”组织,切实用各种手段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尤其是生命安全。

“他救”就需要国家行为了。一旦当地国国内形势动荡,包括政权更迭、内战频发、灾害突发、恐怖袭击等等,中国政府应该启动国家海外华人应急救助机制,这个机制不能建立在所在国的“全力以赴”的友善的基础上,而要建立在“中国可控”的自有机制上,包括外交、商务部不能作为应急救援机制的全部,而仅仅作为手段之一,另一个手段就是依靠国防部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实质性的海外救援能力建设,类似于国务院应急办协调各个部委建立国内的应急救援体制。两手准备,两个机制同时启动,在外交和商务斡旋的同时,国防部牵头启动海外应急救援机制,可以动员包括军队、武装警察、交通运输部门在内各个部门同步协调救援步调,就如同苏丹频频发生的恐怖劫持人质事件、韩国频频发生的虐待中国渔民事件,在舆论施压的同时,迅速动员相关力量部署救援工作,甚至可以动用军队实施海外战略反恐任务,让那些认为中国人好欺负的国家和恐怖组织知道得罪和欺负中国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就算最后不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也是对这些蔑视中国人生命的国家和组织的一种强大震慑,这并不是“中国威胁论”的口实,而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国家“尊重中国公民”海外利益的最大表现。一旦中国政府能切实保障海外华人的利益和尊严,相信中国的国际地位也会更加与日俱增。国际地位的表现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排名和军事力量排名,本国公民的安全程度和被尊重程度的排名也是国际地位的重要体现。

 

陶短房:不具备随时随地武力解救实力,不能一味花钱买平安,依靠当地当权者要小心,应及早介入,善用“关系”

有关方面本应认真对待这一系列中国工人被劫持或受到威胁的警示,或权衡得失,选择安全第一的回避姿态;或利用中国在苏丹和平进程中的重要角色,以及在当地的政治、军事、经济影响力,加大对中国利益的保护力度,遗憾的是,对这些事件的报道和关注并不充分,且多数作为“偶发事件”、“突发事件”处理应对,而从前述可知,这些看似“偶发”、“突发”的事件,其实无一不隐藏着根深蒂固的“老病灶”。

今2000多家中国公司和数以万计中国员工散布在非洲各国,有观点认为,若不“示之以强”,劫匪的“成功效应”会不胫而走,引发效仿和连锁反应,一些人甚至主张效仿美军在索马里的作为,直接动用武力解救,或运用日益增长的政治影响力,督促当地政府出兵;也有些人认为“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只要能确保人质安全,破财免灾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到底应怎样营救在非洲遇险的中国公民?

首先必须看到,中国并不具备在非洲随时、随地武力解救的实力。

中国经济影响力大增,军事影响力却尚未相应提高,加上自身外交政策的制约,在非洲大陆的军事存在,只限于热点地区的联合国维和部队。这些有限的陆上武装多为非战斗部队,人数和装备并不适合进行带有浓厚特种作战意味的人质解救行动,且其活动须受相应联合国特遣团调遣,并非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此次发生人质危机的苏丹,就驻扎有少量中国“蓝盔兵”,但他们的使命是维护达尔富尔地区和平,无权越界进入相邻的南科尔多凡。不仅中国,此前苏丹各地曾多次发生绑架西方人质的行为,相关国家也并没有动用蓝盔兵解救——不是不想,而是无权如此。

除了陆军,海空干预也是武装干预的途径之一,各国在非洲也曾多次使用过这种干预手段,比较成功的包括1976年以色列奔袭乌干达和1977年西德奔袭索马里解救被劫客机上乘客,和1978年法国、比利时空降兵在扎伊尔突击科卢韦奇,解救2500名欧洲矿业公司人质等,但这些事件或发生在无政府状态的特殊时间、地点(如美国在索马里的行动),或通过复杂外交手段争取相关国家谅解(如科卢韦奇战役法国、比利时争取到美、英等国的理解和资助,和扎伊尔本国军队的参战),且拥有合适的装备和兵力(如西德出动的是专为反劫机组建的第九边防大队,法国则在非洲一直保持大量驻军和基地),倘不具备这些条件,即便超级大国也无能为力,如美国由于在非洲势力不强,只能仰赖英国基地的支持和印度洋的海、空优势,在东非沿海采取强硬军事行动,而在非洲其它地区则只能取守势。中国在海、空军方面欠债较多,索马里沿海护航就牵扯了大量精力,除利比亚撤侨或索马里沿海反海盗等特殊行动外,缺乏在非洲大多数地区实施军事干预的能力。

其次,武力解救并不一定是上策,有时甚至是下策。

绑匪的性质不同,动机各异,有些具有强烈的伤害性、侵略性,有些则“求财不求命”,有的既不求财,也不求命,而是有其它特殊诉求,一味采取武力解救,有时会弄巧成拙,刺激对方陡起杀心。

此番两次人质劫持事件就有其特殊性

1:事件肇因都系当地固有矛盾,并非中国势力介入所造成。

苏丹南科尔多凡事件系苏丹内战历史遗留问题和南科尔多凡与喀土穆关系问题的复杂产物。由于苏丹南北分治后SPLM-N拒绝解除武装,成为单纯政治反对派,又与达尔富尔的几个反政府派别如正义与公平运动(JEM)、苏丹解放运动米纳维派(SLM-M)等组成“苏丹革命阵线”(SRF),令喀土穆当局感到威胁,加上南科尔多凡毗邻南苏丹和达尔富尔,又可能蕴藏原油,系兵家必争之地,自去年9月起,苏丹政府军对该组织发动清剿,迫使其一部逃入南苏丹,另一部在南科尔多瓦州努巴山区和政府军周旋,此次人质劫持事件发生后, SPLM-N坦言,之所以劫持人质,是为了拿中国人当挡箭牌,抵挡政府军的围剿,声称“一旦时机成熟便释放中国人”;埃及西奈半岛事件则由于斯瓦尔克部落中有部分成员因2004年10月塔巴希尔顿酒店连环爆炸案(34死105伤)被警方以“涉嫌恐怖袭击同谋”为由拘捕,其中5人被拘押至今,穆巴拉克下台后新当局曾许诺早日释放这些被拘押者,却迟迟不见下文,甚至无人关注,绑架者的动机是借劫持“外宾”提请当局和外界关注,至于这些“外宾”是哪国人并不重要。

2:劫持者政治目的明确,经济目的不明确,且主观无意伤害人质。

苏丹方面,SPLM-N秘书长亚西尔-阿尔曼和发言人罗迪均对喀土穆当局“意图破坏当地安全稳定”、“试图阻止该地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指控矢口否认,强调劫持人质是“自卫”、不得已,实际上带有借触发“国际事件”把事情搞大,以引发国际关注,甚至国际干预的意味,迄今并未公开提出勒赎要求(本评论写作于苏丹叛军提出要求之前);埃及方面,帮助居间调停的贝都因知名人士易卜拉欣.马埃内(Maenei)称,斯瓦尔克部落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发泄不满,引发国际关注,因为他们的诉求一直未得到政府的重视和回应,当地媒体报道称,在如愿见到军警和当局谈判代表,并释放中国人质后,该部落人士当众散发了传单,上面所提出的,是 “释放族人”和“停止向以色列输送天然气”两项要求,尽管埃及军政当局均不愿透露营救细节,但许多媒体都表示,营救并不涉及金钱交易。

很显然,这两起事件中的劫持者意在自保和发声,并不想把事闹大、做绝,如果一味动蛮,把对方逼到死角,后果反倒不堪设想;倘若仓促动武,打草惊蛇,或只解救出部分人质,则剩下未被解救者的处境将十分危险,法国特种部队几年前在毛里塔尼亚解救本国人质时就因草率行动导致部分人质遇害,2008年10月9名中石油员工同样在苏丹南科尔多凡州被绑架,苏丹政府军的仓促解救行动就曾导致其中5人遇害。

值得一提的是,有时当地政府或军方会出于某种目的,希望抢先动手,哪怕人质有危险也在所不惜,目的往往是掩盖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化、国际化,避免外界干预,在这种情况下,中方非但不应鼓励、催促当地政府、军方早打,相反,应尽一切可能施加影响力,避免对方在不征得中方同意前提下单方面采取非常行动。

这次在埃及西奈半岛所发生的“绑架”,性质更接近一次较激烈的“武装请愿”,且这里地处苏伊士运河要隘,是亚非两洲唯一陆地通道,更襟带埃及、以色列和哈马斯控制下的加沙地带,原本就是驻军众多、冲突频仍,各种矛盾交织缠绕、错综复杂的“火药桶”,不知彼知己,一味喊打喊杀,只能是徒然添乱。

那么一味“花钱买平安”是否可取?

同样不可取。

事实上中国企业、个人喜好走上层路线、遇事喜好用钱摆平的习惯,往往被各种叵测势力所利用,造成更多不必要损失。非洲国家普遍“年轻”,存在许多跨国部族、宗教,“抓中国人有利可图”的“成功经验”一旦传出,就会被广而效尤,令这类事件在各地不断循环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出血”不啻扬汤止沸;一些中间人、“线人”利用中国企业、家属急于救人的心态,渲染“绑匪开价”,隐瞒对方真实意图,结果有时对方并未索要赎金或索要很少,“苦主”却付出天价,有时中间人根本不认识绑匪、甚至不知绑匪是谁,卷走赎金便人间蒸发,留下苦苦期盼的“苦主”,不仅浪费金钱和感情,严重时还会耽误营救,危及人质安全。

那么,到底该怎么去做?

首先,必须迅速、准确判明劫匪动机、意图和暴力属性。了解事件背景、绑匪动机、具体要求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便无法判明人质的危险程度,并据此作出最适合、最有利于保障人质安全的选项,尽管人命关天,十万火急,但该“慢”有时还是要“慢”那么一下。

其次,要善用“关系”。非洲是部族的社会,更是“关系”的社会,在很多时候“法定渠道”此路不通,而通过诸如部族、宗教、地方上的关系斡旋、搭桥或试探,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次埃及人质事件迅速和平解决,和当地部落上层人士从中周旋,在当局和部落间搭起沟通桥梁,让后者不满情绪得到及时、适当宣泄有很大关系。必须指出,“走关系”应多路并行,相互备份,切莫“吊死在一棵树上”,更不能过分依赖个别“能人”、“侨领”,要知道在非洲“杀熟”、 “两头吃”或“拷贝走样”也司空见惯,人命关天,开不得半点玩笑。

第三,要早介入、主动介入。更早、更主动地介入,不仅可避免当地军政部门、中间人和其它可能的误导,更及时全面了解绑架者的动机、诉求和人质状况,也可更直接、更及时地让对方知道中方的立场、态度和底线,在非洲,底牌越清晰,态度越明确,摊牌也会越快,人质相应也就越安全。

第四,“靠官”要小心。在非洲营救中国公民,不依靠当地政府、官员和军警的力量显然不行,此次埃及人质解救过程中,当局就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这种依靠必须“多长个心眼”,有时中国人的遇难实际上是地方和当局间矛盾所拖累,求助当局介入反倒令问题更难处理;也有时当局出于这样或那样的目的,刻意曲解问题成因,或采用有利于自己、却不利于人质安全的方法解决问题,如为避免矛盾公开化、国际化,或避免国际干预而草率行动,最终导致绑匪和人质玉石俱焚等,中方有关部门应明确“人质安全第一”的立场,充分发挥中国在非洲的影响力,敦促有关当局避免采取可能激化矛盾的单方面行动。

本着“人质安全第一”的原则,无节制地付赎金或草率使用武力都不可取。但非洲地域辽阔,矛盾错综复杂,突发事件频仍,“实力海外维权”可以不用,却不能不备,在军队编制、装备上适当倾斜,增加远洋海、空兵力投放、人员运输能力,组建类似西德边防九大队那样适合海外反恐、解救人质的特种部队,是未雨绸缪的上策,惟如此,一旦再次出现类似去年利比亚撤侨这样的需求,中国才有更强大的实力、更充分的准备和更快的反应速度,来切实维护海外中国企业、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中国在非洲石油设施、人员的安全关乎国家声誉和国民利益,也牵扯着数以万计在非工作者家庭的心思与目光,有关方面不仅应尽一切努力,尽快妥善解决此次南科尔多瓦绑架事件,更应对类似事件的预研判、预防和应对体系,进行有效地反思、检查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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